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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6, 2024 1:39:58 GMT -5
金矿勘探画廊、铸造炉、砖厂、码头、土木建筑材料储藏室因城市更新或扩建而消失,被立即摧毁甚至没有画草图或摄影记录? 现在,如果城市确实是动态的现实,无法被冻结,那么毫无疑问,城市更新和扩张之前必须小心谨慎,以免对插入其中的文化资产造成法律之外的损害。 《城市规约》(第 10,257/2001 号法律)规定,城市政策旨在通过几项一般性指导方针来充分发展城市的社会功能和城市财产,其中包括:土地利用,以避免城市化地区的恶化、污染和环境退化”(第二条第六条)以及“保护、保存和恢复自然和建筑环境、文化、历史、艺术、景观和考古遗产”(第十二条第二条)。 还需要注意的是,鉴于城市发展面临的问题,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大会于1968年发布了《关于公共或私人工程的巴黎建议书》 ,其中预见了保护和拯救遗产的措施,以期扩大和/或城市更新项目。有趣的是,就建议而言,不仅包括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建筑、考古和历史遗址和纪念碑,还包括未得到承认或保护的过去痕迹,以及近期的艺术或艺术遗址和纪念碑。历。 史的。 该指南与联邦宪法第 23 条、第 III 条和第 IV 条所载的戒律相一致,这些戒条规定所有联邦实体有责任保护具有历史、艺术和文化价值的文件、作品和其他资产、古迹、景观、著名的自然资源和考古遗址,此外还防止艺术品和其 WhatsApp 号码 他具有历史、艺术或文化价值的资产被逃避、破坏和错误描述。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市政当局必须在其城市政策范围内提供文化遗产的规划、保护和管理工具,特别是在评估潜在的退化开发所造成的影响方面。 在这个意义上的所有行动都必须以预防原则为指导,该原则要求优先采取措施,防止对文化遗产的攻击的发生或继续,以减少或消除可能改变其健康的行动的原因。事实上,防止对文化遗产的破坏是关于所分析问题的最重要的规定之一,值得记住的是,我们的制宪立法者规定,仅对文化遗产的威胁(不一定是破坏)就必须受到惩罚。法律的形式(第 216 条第 4 款)。换句话说,就文化遗产而言,。 我们的秩序是面向根本性的预防立场,重点关注损害发生之前的那一刻——纯粹的风险[4]。 为了落实致力于文化遗产管理的城市政策,除了与保护和管理列入名录建筑有关的传统行动外,各市政府还必须构建良好的监管框架,就该主题设立专门机构,并为保护和管理文化遗产提供职位。由受过该领域培训的专业人士组成,如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和建筑师。 国际上表明,城市立法与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规则的协调是各级公共当局进行适当领土管理的建议措施[5]。 在这种背景下,例如,在里约热内卢市,第 22,872/2003 号市政令规定,所有涉及城市和/或地形干预的工作均由市公共当局直接或间接在具有历史意义的地区进行— 应为考古研究提供研究和监测。 第 22,873/2003 号法令制定了《里约热内卢市考古宪章》,其中包括在地籍范围内绘制该市考古遗址和具有考古潜力的区域的地图,这些区域被理解为显示物质遗迹出现概率的区域无证的。考古地图中包含的数据应能够描述所研究地区的考古潜力,并随后确定该市的考古分区,该分区以保护主义和教育目标为导向,作为支持考古遗产管理的工具,确定受影响研究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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